1992年11月29日 (農歷冬月初六),我國首例人身名譽侵權案。
原告馮昕(右2)在對西城區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發表意見
1992年11月29日下午,王燕秋等4人到北京華威大廈星城快餐廳精品屋購物時,因被懷疑有不軌行為而被保安人員搜身檢查,構成轟動京城的人身名譽侵權案。隨后王燕秋等4人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出起訴,并以勝訴結案。
乙巳年十月初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