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4年前的今天,1890年11月29日 (農歷十月十八),日本召開第一屆帝國會議,并實施《大日本帝國憲法》。
1890年11月29日——日本召開第一屆帝國會議。同日,《大日本帝國憲法》正式實施。
《大日本帝國憲法》是日本基于近代君主立憲而制定的首部憲法,公布于1889年(明治22年)2月11日,并于1890年(明治23年)11月29日施行。很多情況下,該部憲法也被稱作“明治憲法”或“帝國憲法”。與現行有效的日本國憲法相對應,也經常被稱作“舊憲法”。
在亞洲諸國中,該部憲法的歷史僅次于土耳其奧斯曼帝國的《奧斯曼帝國憲法》,在東亞范圍內,則是首部近代意義上的憲法。但是在實際運用中,奧斯曼帝國憲法并沒有發揮實質性的功能,因此可以說大日本帝國憲法是亞洲首部真正得到實行的近代憲法。或許與憲法發布敕令上提到的“不可磨滅之大典”有關,在制定日本國憲法前的大半個世紀里,這部憲法沒有經歷任何修改或變更。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這部憲法的名稱中帶有“大日本帝國”的文字,但當時并不是日本正式的國號,一直到昭和11年(1936年)日本的國號才正式統一稱為“大日本帝國”。[www.LiShiJinTian.com]
點評:天皇被置于國家元首和統治權的總攬者的地位,二戰后還沒被追究戰爭責任
乙巳年十月初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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