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1月25日 (農歷十月十一),中央軍委授予張華榮譽稱號。
中央軍委于1982年11月25日發布命令,授予張華以“富于理想勇于獻身的優秀大學生”的榮譽稱號。
張華是人民解放軍第四軍醫大學空軍醫學系七九級學員,1977年入伍,1979年考入第四軍醫大學。1982年7月,他為搶救掏糞落池的社員,光榮獻身。
命令指出,張華的英雄行為和崇高品德,充分體現了共產主義精神,已成為廣大青年、干部和黨員學習的典范。命令號召全軍同志特別是軍校學員,要認真向張華學習。學習他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軍隊、熱愛人民,為共產主義事業勇于獻身的崇高理想;學習他自覺為祖國四化建設“準備好知識和力量”,刻苦學習科學文化和專業技術知識的頑強意志;學習他處處以人民的利益為重,臨危不懼,挺身而出,勇于犧牲的高尚品德;學習他公而忘私,助人為樂,走到哪里把好事做到哪里的共產主義風格。全軍同志,要在黨中央領導下,認真學習和貫徹黨的十二大精神,努力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以張華同志為榜樣,胸懷革命理想,扎扎實實,埋頭苦干,努力把自己鍛煉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的革命軍人,為開創我軍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新局面,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