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1月21日 (農歷十月廿一),北越稱日本對南越賠償完全無效。
1959年11月21日,越南民主共和國國民議會發言人在記者招待會上說,“越南人民認為,日本政府同南越當局在1959年5月13日簽訂的協定是完全無效的。”
發言人孫光閥說,根據日內瓦協議,在越南重新統一以前,吳庭艷當局只有暫時管理南越行政的責任。他說,因此,南越當局“絕對沒有權利代表整個越南同日本政府簽訂任何有關日本向越南支付戰爭賠償的協定”。
孫光閥進一步指出,岸信介和吳庭艷的戰爭賠償計劃,是美帝國主義者和日本壟斷資本家的全面計劃中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經濟上,這個計劃旨在東南亞擴張日本的經濟勢力。在政治上和軍事上,這個計劃表明岸信介政府和吳庭艷當局互相勾結,公然破壞日內瓦協議,實行美國的延長越南的分裂狀態和在南越建立戰爭基地的政策。
他指出,“越南人民和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認為,全體越南人民有權利要求日本政府賠償日本軍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使越南人民遭受的損失。越南人民和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知道,日本支付戰爭賠償是日本人民的負擔。兩國關系中主要的事情不是支付戰爭賠償,而是兩國人民在反對戰爭、保衛和平的斗爭中的團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