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31日 (農歷九月初八),巴林銀行禍首里森同意引渡到新加坡受審。
1995年10月31日,因衍生交易導致英國巴林銀行破產的英國經紀人尼克-里森同意德國將他引渡到新加坡受審的司法決定。里森的律師肯普夫昨天說,里森已放棄向德國憲法法院和歐洲人權法院提出上訴。 10月4日德國法蘭克福法院宣布同意新加坡的引渡申請后,里森曾表示不服,要求上訴。律師說,里森這次改變主意,是因為他相信,新加坡方面不會把銀行破產的責任全部加在他身上。德國的《法蘭克福匯報》報道說,新加坡政府已指控巴林銀行的兩名經理對銀行破產也負有責任,并且不排除對銀行高層人員提出起訴的可能性。 里森同意被引渡到新加坡的另一原因是,新方已保證對他進行公正審判。 里森作為巴林銀行駐新加坡的經紀人,1995年初在金融投機中造成巨額虧損,新方指控他損害了新加坡交易所的聲譽,并犯有偽造文件罪和欺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