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7年前的今天,1907年10月29日 (農歷九月廿三),山陰縣令李鐘岳義殉秋瑾。
1907年10月29日,原山陰縣令李鐘岳懸梁自盡。
秋瑾女士死后僅三日,李鐘岳即被撤銷官職。貴福因探悉李鐘岳對秋謹有“殺你非我本意”一語,大怒,當即電請浙撫,立予撤任。李鐘岳離任之日,紹興紳民數百人,乘船數十只,送至距城30里的柯橋,仍戀戀不舍。鐘岳嚴然曰:“去留何足計,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
李鐘岳歸鄉后,終日只說:“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實由我而死”,甚為自疚。他曾對人說:“越中自明季以還,宿儒大師,先后講學,隱托經義故訓,藉嚴華夷之辯,光復之宜,涵儒于后學者至深。革命說興,其迎而與合者,大抵皆優秀分子,縱罹法網,猶將宥之于世;至若讞獄不具,本無死法,扼于權要,未由平反,人雖亮我,其如良心責備何!”聞者雖慰藉鐘岳,但鐘岳不能釋然,漸萌殉身之念。每日他總將秋瑾遺墨“秋雨秋風愁煞人”七字注視默誦,痛心疾首以致涕下。一次他躍井自殺,被救不死。數日又結繩老樹,卻被夫人發覺。家人防范,不敢遠離,但鐘岳死志已決。
29日上午9時許,乘家人不備,自縊于旁舍,年53歲。距秋謹死難只有百日。噩耗傳開,不論識與不識,咸為太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