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9日 (農歷八月廿八),中央人民政府組成。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舉行第三次會議,討論通過了政務院及其所屬各委員會,各部、院、署、行的負責人,同時通過任命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署和中央人民政府辦公廳等機構的負責人。中央人民政府的各組織機構至此全部建立起來。會議任命董必武、陳云、郭沫若、黃炎培為政務院副總理,李維漢為秘書長;任命董必武為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主任,陳云為財經委員會主任,郭沫若為文教委員會主任,譚平山為人民監察委員會主任;任命謝覺哉為內務部部長,羅瑞卿為公安部部長,薄一波為財政部部長,陳郁為燃料工業部部長,楊立三為食品工業部部長,黃炎培為輕工業部部長,滕代遠為鐵道部部長,朱學范為郵電部部長,章伯鈞為交通部部長,李書城為農業部部長,梁希為林墾部部長,傅作義為水利部部長,李立三為勞動部部長,史良為司法部部長,陳紹禹為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維漢為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何香凝為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郭沫若為科學院院長,鄒大鵬為情報總署署長,孔原為海關總署署長,胡喬木為新聞總署署長,胡愈之為出版總署署長,南漢宸為人民銀行行長;任命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程潛為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徐向前為總參謀長。中央人民政府的全部負責人選,都經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充分協商,集中了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國外華僑及其他愛國民主分子的代表人物,以及知名人士和專家學者,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是中國有史以來人民自己的、最為統一和完備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