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月25日 (農歷臘月十三),陳云提出公私合營中需要注意解決的問題。
1956年1月25日,陳云在第六次國務會上,提出在公私合營中需要注意解決的幾個問題:第一,全行業公私合營工作僅僅是開始,并不是已經結束了;第二,對不雇店員的小鋪子,在政策上要區別于資本主義商業,應該長期保留其單獨經營的方式;第叁,公私合營后,塬有生產方法、經營方法,應該在一個時期內,照舊維持一下。
甲辰年十二月廿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