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3年前的今天,1941年1月17日 (農歷臘月二十),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發出關于撤銷新四軍番號的通令。
皖南事變后,蔣介石為掩蓋其罪行,令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發出關于撤銷新四軍番號的通令,誣稱新四軍為“叛軍”,“該軍軍長葉挺著即革職,交軍法審判,依法懲治。副軍長項英即通令各軍嚴緝歸案訊辦。”
新四軍將領聯名通電全國,抗議國民黨頑固派制造皖南事變的罪行。指出:“我江南部隊更以遵令北移,被誘圍殲,服從命令何罪,而竟遭受7萬余國軍之包圍聚殲。”“有功不賞,反遭屠殺,遵行命令,復被聚殲,世之負義蔑理有更甚于此者!”聲明“我華中華南新四軍不能不再考慮北移命令,即對一切命令也不再執行之。”“敬請全國同胞仗義執言,以伸千古之奇冤,而利敵后之抗戰。”
周恩來打電話給何應欽,痛斥道:“你們的行為,使親者痛,仇者快。你們做了日寇想做而做不到的事。你何應欽是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