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月1日 (農歷冬月廿九),關于1984年農村工作的通知。
《人民日報》刊登的《通知》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1984年農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長土地承包期一般應在15年以上。
甲辰年十二月初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