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
交通事故賠償程序
交通事故賠償程序一覽表。 分類 內容 時間限制 管轄權爭議 事故管轄權爭議報請共同的上級公安 機關上級公安部門應在24小時內作出決定并通知各方 事后報警證據提交 當事人未在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交管部門處理的 事故證據從提出請求之日起10天內提交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公安部2008年8月27日發布了新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并于2009年1月1日生效,屆時2004年4月30日發布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70號)同時廢止。 下面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全文: 【發布單位】公安部 【發布文號】公安部令第104號
交強險
交強險概念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
機動車考試內容及合格標準
考試內容及合格標準 一、科目一考試內容及合格標準 (一)考試內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 2、交通信號及其含義; 3、安全行車、文明駕駛知識; 4、高速公路、山區道路、橋梁、隧道、夜間、惡劣氣象和復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 5、出現爆
醉酒駕車處罰
醉酒駕車處罰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將喝酒駕車分為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兩個檔次,其中,醉酒駕車的處罰是: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
交通事故處理
交通事故處理是指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證據收集、物證提取、情況調查、責任認定、行政處罰、損害賠償調解,由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處理,需要追究責任人刑事責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機動車
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機動車包括了各種汽車、無軌電車、電瓶車、摩托車、農用運輸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輪式拖拉機車組、手扶拖拉機車組、手扶拖拉機變形運輸
非機動車
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非機動車包括了自行車、三輪車、人力車、畜力車、殘疾人專用車、電動
非道路交通事故
發生在以下地方的事故則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 (1)自建自管未列入規劃的城市巷弄或村間路,或者稱自行修建并自行負責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間耕作的農村鋪設的水泥路、瀝青路、砂石路等機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車形成的路面; (4)封閉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