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預先核準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17條的規定,設立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的預先核準。其中,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
退伙的效力
就退伙的效力而言,聲明退伙與法定退伙基本是一致的,具體表現為: 1.退伙人喪失合伙人身份,脫離原合伙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 2.導致合伙財產的清理與結算。退伙時的結算應遵循如下規則: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
破產清償順序
(1)請求權的順序。根據破產法第113條的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①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
合伙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發文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文 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五號 發布日期:2006-8-27 執行日期:2007-6-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2006
集團公司
《公司法》中并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系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另外有的公司
發起人條件
1.發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還可以是國家授權的部門及其他經濟組織。公司發起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法人,但中外合資企業作發起人是不能超過發起人數的1/3,自然人不得充當發起人。從更好的募集資金,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出發,考慮
合伙協議
合伙協議是指兩個以上的公民為設立合伙企業而簽訂的合同。合伙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載明以下內容:(1)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住所;(4)合伙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
擔保公司及其設立流程
擔保公司定義 擔保公司是指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信用擔保。 擔保公司成立條件 1.設立信用擔保機構注冊資金不得低于5000萬元,其中實物不超過20%;
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在公司的發展史上,有限責任公司出現的較晚,由于它較好地吸收了其他公司形式的優點并克服其不足,所以這種公司形式在世界各國得到了迅速發展。我國
共益債務
共益債務,又稱財團債務,是指破產程序中為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變價和分配破產財產而負擔的債務,與之相對應的權利為共益債權。破產法第42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債務,為共益債務:①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