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育部異地校區新規定 為什么教育部叫停異地校區2021
2021年教育部異地校區新規定,高校進行異地小區辦學已經是大家比較熟悉的了,但是最近教育部針對這一問題發布了新的規定。為了讓大家更加的了解相關的信息,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有想要了解的同學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2021年教育部異地校區新規定 為什么教育部叫停異地校區2021的具體信息吧!
2021年教育部異地校區新規定
2017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基本建設管理的通知》提出,審慎決策建設新校區,原則上不支持、不鼓勵跨城市、跨省建設新校區,特別是具有本科教學功能的新校區。
2018年教育部印發的《關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學校設置工作的通知》重再度明確,申請設置本科學校的,須不存在跨地市辦學的問題。
2021年8月3日,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印發《關于開展“十四五”時期高等學校設置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教發司〔2021〕76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從嚴控制高校異地辦學。不鼓勵、不支持高校跨省開展異地辦學,特別是嚴控部委所屬高校、中西部高校在東部地區跨省開展異地辦學,原則上不審批設立跨省異地校區。確需設立省內異地校區的,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納入本省高校設置規劃,嚴控數量、嚴把條件,按照隸屬關系履行審批程序。對于現存的高校異地校區,本著平穩有序的原則逐步清理規范。新申報設置的學校,須不存在跨省異地校區。
2021年教育部辦公廳明確提出“凡是高等學校章程載明的注冊和辦學地所屬市域范圍之外的其他地點,不得新開展全過程研究生培養。”(《關于規范高等學校異地科研機構建設和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廳函〔2021〕18號)、《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異地培養研究生管理的通知》(教研廳函〔2021〕4號))。
為什么教育部叫停異地校區2021
“異地辦學”通常指高等學校在所在城市之外的另一城市以某種形式建立高等教育機構。我國高校異地辦學行為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舉辦于1984年的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作為山東大學與威海市政府聯合共建的綜合性高等院校,開啟了我國高校異地辦學的先河,隨后哈爾濱工業大學也在威海設立的分校、東北大學在秦皇島設立分校,進入21世紀后,深圳、蘇州、青島等經濟發達的城市成為異地辦學的火熱之地。截至2020年4月底,有53所“雙一流”建設高校在異地設立了166個機構,其中分校區就有35個。2021年以來,西北工業大學太倉校區、天津大學福州校區、哈爾濱工程大學青島創新發展基地、北京協和醫學院天津校區等一流大學的跨省校區已經完成了合作方協議的簽署正在緊鑼密鼓地籌建中。
高校異地辦學是多種因素下的產物。一是國家高等教育發展戰略的需要,國家宏觀層面上實施擴大高等教育規模、支持高等教育跨越式發展的戰略,高等教育的規模發展對我國教育教學資源的需求大大增加,因此對教育資源的擴大化需要為異地辦學的可行性提供了現實依據;二是高校自身發展的需求,當原本的辦學空間與持續擴大的辦學規模產生矛盾、學校需要轉型以獲得更好的發展、為了讓科研成果落地實現產學研相結合,異地辦學就成為了可供選擇的可行方案;三是異地辦學地的需求,異地辦學地區是在高等教育資源相對缺乏的城市,因此城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高等教育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證、智力支持和文化引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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