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和大學的區別2021 學院和大學有哪些不同
學院和大學的區別2021,各位同學和家長在填報志愿時可能也看到過很多院校名稱的區別,基本上可以分為大學和學院兩類,那么學院和大學有什么區別呢。下面查字典網小編整理了學院和大學的區別2021的相關內容,以供大家參考。
學院和大學的區別2021
一、“大學”和“學院”不是隨意取的
我國現行的本科高等院校有大學與學院之分。關于大學與學院的區別,教育部有著明確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大學和學院都應當具有較強的教學、科學研究力量,較高的教學、科學研究水平和相應規模,能夠實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總的來看,大學比學院的要求高。但這并不意味著大學就一定優于學院,在一些專業學科上一些學院的教學和科研水平可能高于某些大學的同一專業。根據教育部2006年9月28 日發布的《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教發〔2006〕18號),普通本科學校獨立設置的學院和大學的主要區別是:
大學: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應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數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總數的5%。
學院: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應在5000人以上。
二、大學和學院的區別和要求
1、學科專業
大學:在哲學、文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等學科門類中,大學應有3個以上學科門類作為主要學科,其普通本科專業需覆蓋該學科3個以上的一級學科。
每個學科門類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總數的15%,并且至少有2個碩士學位授予點,學校的普通本科專業總數需多于20個。
學院:應擁有1個以上學科門類作為主要學科,其普通本科專業應能覆蓋該學科門類3個以上的專業。
2、科研水平
稱為大學的學校應在近兩屆教學成果評選中至少有2個以上項目獲得過國家級一、二等獎或省級一等獎。
稱為大學的學校還應達到以下標準:
(1)近5年年均科研經費,以人文、社會學科為主的學校至少應達到500萬元,其他類高校至少應達到3000萬元;
(2)近5年來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獎勵20項,其中至少應有2個國家級獎勵;
(3)至少設有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重點實驗室2個和重點學科2個;
(4)一般至少應具有10個碩士點,并且有5屆以上碩士畢業生。
3、教學水平
大學與學院在教育部組織的教學水平評估中,結論應達到“良好”以上。
但大學還需達到以下標準:
近兩屆教學成果評選中,至少2個以上的項目曾獲得國家級一、二等獎或省級一等獎。
近5年年均科研經費,以人文、社會學科為主的學校應達到500萬元,其他類高校應達到3000萬元;近5年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勵20項,其中至少2個國家級獎勵;至少設有2個省部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和2個重點學科;至少應具有10個碩士點,并且有5屆以上碩士畢業生。
學院的其主要學科門類中應能覆蓋該學科門類3個以上的專業。
除以上這些外,大學的基礎設施要求要比學院高。如人均平均占地面積、建筑面積、儀器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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