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產黨
越南共產黨
越南共產黨是越南執政黨、越南工人階級政黨。1930年2月在香港成立,初名越南共產黨。1930年10月曾改名為印度支那共產黨,1951年改稱越南勞動黨,1976年改回越南共產黨。截至2001年,越共約有黨員253萬。越共組織機構包括中央、省委、縣委和基層組織四級,全國共有4.4萬個基層黨組織。
越南共產黨 - 介紹
越南共產黨(越南語:??ng C?ng S?n Vi?t Nam,漢字:越南共產黨)是越南執政黨、越南工人階級政黨。曾名印度支那共產黨、越南勞動黨。
1930年2月3日,胡志明受共產國際的委托,在香港召開會議,將3個組織合并成為統一的越南共產黨。同年10月,把黨的名稱改為印度支那共產黨。會議通過了《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大綱》。1931年全國各級組織悉遭破壞。1934年在澳門成立海外領導委員會,擔負臨時黨中央的任務。1935年3月27到31日,在澳門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1941年5月19日,印度支那共產黨領導越南人民組成越南獨立同盟(簡稱“越盟”)。1945年8月發動越南八月革命。1946年開始領導越南戰后抗法戰爭。
1951年2月11到19日在河金省召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決定公開黨的活動,并改稱越南勞動黨,胡志明當選主席,長征當選總書記。1960年9月5到10日在河內召開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胡志明當選主席,黎筍當選第一書記。1976年12月14到20日在河內召開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改名為越南共產黨。1978年7月27日,越共召開四屆四中全會。同年12月越南侵略柬埔寨。1982年3月召開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黎筍連任總書記。1986年12月阮文靈任總書記。1987年8月召開了六屆三中全會,討論經濟管理問題。1991年6月召開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杜梅當選為總書記。1996年12月召開八屆四中全會,黎可漂當選為總書記。中央機關報為《人民報》,中央政治理論刊物為《共產主義》。
越南共產黨 - 發展歷史
越南共產黨1930年2月3日在中國香港九龍成立,當時稱越南共產黨,同年10月改稱印度支那共產黨。
1935年春在澳門召開“一大”。同年秋越黨派代表參加共產國際“七大”。
1951年“二大”改名為越南勞動黨。1976年4月又改稱越南共產黨。越共成立后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口號,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掀起了反對法國殖民者的1930-1931年革命高潮,一度建立了短期的地方政權——“義靜蘇維埃”。
1936-1939年公開成立“印度支那民主陣線”,提出“反對法西斯主義、反對法西斯戰爭”、“爭取民主自由、改善民生”的口號,進行了較廣泛的合法和半合法斗爭。
1940年,日本取代法國侵占印度支那。越共于1941年建立“越南獨立同盟”,提出“團結全民,抗日抗法,爭取獨立”的口號,開始進行武裝斗爭,在北部農村建立了根據地和游擊區。
1944年12月正式建軍。1945年日本投降后,越共于8月16日召開國民大會,選出了胡志明為首的臨時政府機構,同年8月19日領導了全國人民總起義,取得了八月革命的勝利,9月2日,建立了越南民主共和國。不久法國殖民者又卷土重來,越共領導全民開展抗法戰爭。
1951年2月,越共召開“二大”。“二大”明確提出越南民族人民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務是:“趕走帝國主義侵略者,爭取民族的真正獨立和統一,取消封建和半封建殘余,使耕者有其田,發展人民民主制度,為社會主義建立基礎”。從1952年-1954年初,越共先后開展了整黨、整軍和整頓群眾工作的“三整”運動;通過“土地改革綱領”,開始進行土改。
1954年5月,越軍取得了有決定性意義的奠邊府大捷,迫使法國于7月簽訂《關于恢復印度支那和平的日內瓦協議》,越南北方完全解放。
1954年10月,越共接管了河內,隨后接管了北緯17度線以北全部地區,在北方繼續進行土改并領導了國民經濟恢復工作。
1956年10月,越共二屆十中全會通過決議,宣稱土改和整頓農村組織的工作犯了“極其嚴重的錯誤”,并決定“進行糾偏”。
1958-1960年,越共制訂了“三年計劃”,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初步發展經濟和文化事業。
1960年9月,越共召開“三大”。大會確定越南革命的兩個戰略任務是:“在北方進行社會主義革命”;“把南方從美帝國主義及其走狗的統治下解放出來,實現國家的統一,在全國范圍內完成民族人民民主革命”。
1960年,越共開始在北方實行第一個五年計劃;同年12月,成立“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在南方大力開展反美救國斗爭。
1964年8月,美帝國主義把侵略戰爭擴大到越南北方以后,越共領導全民進行抗美救國戰爭。
1973年1月27日,越美簽訂《關于在越南結束戰爭恢復和平的巴黎協定》,美國停止對越南南方的侵略行動并從南越撤軍。
1975年3月,越共在南方發動春季總進攻,至4月30日完全解放了南方。
1976年6月,越共召開第六屆國會,正式實現國家統一,并改國名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同年12月,越共召開“四大”。“四大”提出越南新階段社會主義建設的總路線。越共在抗法戰爭時就提出要建立“印支聯邦”。越、老、柬三國抗美戰爭勝利后,越共更急于建立“印支聯邦”。這得到蘇聯的支持。
1978年12月越南出兵柬埔寨,軍費增加很多,經濟困難重重。1982年3月召開“五大”,大會重申繼續“四大”路線。
1986年12月召開“六大”,確定實行全面改革,不久越南的改革便全面展開,收到初步明顯的成效。
1991年6月召開“七大”,確定全黨沿著社會主義繼續把改革推向前進。
1986年底,越共中央決定發起大規模的反對腐敗運動。越共總書記阮文靈,總理范文同等在各種會議上發表講話,要求徹底消除黨內的貪污腐化現象。
1991年6月召開“七大”,確定全黨沿著社會主義繼續把改革推向前進。
1986年底,越共中央決定發起大規模的反對腐敗運動。時任越共總書記阮文靈,總理范文同等在各種會議上發表講話,要求徹底消除黨內的貪污腐化現象。
2001年4月19日至22日,越共九大在河內舉行,選舉產生新一屆中央委員150人。越共九大通過的決議號召越南全黨全民堅定民族獨立和社會主義的目標,繼續革新,促進國家工業化、現代化,建設和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為了民富國強,社會公平、民主和文明的目標,在21世紀繼續前進。大會強調越南共產黨和越南人民決心在馬列主義和胡志明思想的基礎上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建設國家。越共九屆一中全會選舉農德孟為新一任總書記,選出了有15名成員的越南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和有9名成員的越南共產黨中央書記處。
2011年1月12日,越南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越南首都河內召開。
越南共產黨 - 性質
越南共產黨創立初期提出反帝、反封建的任務。
越共十大通過的《越南共產黨章程》對黨的性質做了這樣的規定:
黨是越南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也是越南勞動人民和越南民族的先鋒隊,是工人階級、勞動人民和民族利益的忠實代表。
黨的宗旨是把越南建設成為獨立、民主、富強、社會公平文明的國家,消滅剝削,成功實現社會主義,最終達到共產主義。
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和胡志明思想為思想基礎和行動指南,發揚民族優良傳統,吸收人類智慧精華,把握客觀規律、時代趨勢和國家實際情況,提出正確的、符合人民愿望的政治綱領和革命路線。把民主集中制作為黨的基本組織原則,并指出否認民主集中制就是從本質上否定共產黨。
越共堅持無產階級專政,認為無產階級專政的基本內容是政權屬于人民(首先是工人階級和勞動人民),對一切侵犯祖國和人民利益的行為實行專政。
越南共產黨 - 機構
全國代表大會
越南共產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全國代表大會。越南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大會閉會期間,黨的領導機關是中央委員會。中央委員會每5年召開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可提前或推遲召開,但時間不得超過1年。大會總結貫徹落實上屆任期決議的情況;決定下屆任期黨的路線、政策;根據需要補充、修改黨的政治綱領和黨章;選舉中央委員會。中央委員和中央候補委員的數量由大會決定。中央委員會認為必要或有半數以上直屬黨委要求時,中央委員會可召開特別全國代表大會。參加特別代表大會的代表包括現任中央委員和曾參加本屆全國代表大會并仍具備資格的代表。
任期結束時,黨委召開大會,事先向下級通報大會召開的時間和內容。召集大會的黨委應決定代表數量,按黨員數量、直屬黨委數量及各黨委的重要程度分配名額。。出席大會的代表須經大會審查資格并表決通過。召集大會的黨委不得取消由下級大會選舉的代表資格,但對已被停止參加組織生活、參加黨委活動、被起訴、控告或拘留的代表除外。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黨員參加,且有三分之二以上直屬黨組織派代表出席時,方為有效。
中央委員會
中央委員會的人數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全國代表大會選舉中央委員會委員時,代表有權評議、質詢被提名的候選人;選舉名單由大會討論并表決通過;實行無記名投票;當選人應獲得半數以上代表或半數以上正式黨員的贊成票。獲得半數以上贊成票的人數多于應選人數時,票數多者當選;按票數多少排序產生的名單末尾有多人票數相同且人數超過應選人數時,應對票數相同者進行重新選舉,得票多者當選,不需獲半數以上贊成。重新選舉后票數仍相同時,由大會決定是否重新選舉。一次選舉所產生的委員人數未滿規定人數時,由大會決定是否再次舉行選舉。
中央政治局
越南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是越南共產黨中央領導機構,一般包括國家主要機構和黨內主要部門的負責人,實際掌握越南國家大權,現有成員16人。
越共政治局已不設“政治局常委”。2001年,越共九大取消了這個機構,復設中央書記處,其成員除總書記外,稱為中央書記處書記。九大之前,政治局常委也稱為“五人小組”,為越共高層的“核心之核心”。
越共九大之后,“核心之核心”演變為由總書記、國家主席、總理三人組成的“三駕馬車”。總書記是中央書記處成員,不擔任國家元首;總理實權較大,但無軍權和黨權;國家主席有名義上的軍權和政權,總書記有實際軍權和有限的黨權。在高層,黨政軍權力較分散,呈現制衡色彩,總書記不再一權獨大。
越南共產黨 - 歷任領導人
主席
阮愛國(胡志明)——印度支那共產黨主席(1930年10月——1951年5月)
胡志明——越南勞動黨主席(1951年5月——1969年9月2日)
第一書記
長征——(1941年——1956年11月1日)
胡志明——(1956年11月1日——1960年9月10日)
黎筍——(1960年9月10日——1976年12月20日)
總書記
黎筍——(1976年12月20日——1986年7月10日)
長征——(1986年7月14日——1986年12月18日)
阮文靈——(1986年12月18日——1991年6月27日)
杜梅——(1991年6月27日——1997年12月29日)
黎可漂——(1997年12月29日——2001年4月22日)
農德孟——(2001年4月22日——2011年1月18日)
阮富仲——(2011年1月18日—— )
越南共產黨 - 重要事件
越共“七大”
1989年以來,蘇聯東歐(中東歐地區)發生劇變,越共“七大”明確提出:“社會主義道路是唯一選擇”、“加強黨對改革事業的領導”、“肯定黨的工人階級先鋒隊性質”、“堅持民主集中制”、“反對政治多元化和多黨制”、“堅持馬列主義”、“警惕敵人和平演變陰謀”等等。
“七大”提出:越南在對經濟方面將更加放寬政策和講求實惠。外交政策將著力于和平、全方位和務實外交。“七大”政治報告指出:越今后的對外總任務是“維持和平,擴大友好和合作關系,為建設社會主義和保衛祖國的事業創造順利的國際條件,積極致力于世界人民爭取和平、民族獨立、民主和社會進步的共同斗爭。”越共“七大”重申黨的性質,革新黨的工作。
“七大”綱領中肯定“繼續肯定我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是工人階級、勞動人民和全民族利益的忠實代表。黨以馬列主義和胡志明思想作為思想基礎和行動指南,以民主集中制作為基本組織原則”。
“七大”認為:堅持馬列主義對越共“具有頭等原則性的問題”。“忠于馬列主義也就是牢牢掌握馬列主義的革命和科學的本質,正確、適合地運用于我國條件,為創造性地發展馬列作出貢獻。”要“同敵對勢力、機會主義分子的攻擊、否認和歪曲馬列主義的論調和手段展開斗爭”。“勞動人民和全民族已承認我黨是領導者,是自己的基本和切身利益的真正代表者。為了完成歷史賦予的重任,我黨把自我革新、自我整頓、提高黨的領導能力視為黨建工作中的頭等重要的要求,是保證我黨始終同革命任務相稱的經常性工作。”黨的革新和整頓,目的是使黨在政治、思想和組織上鞏固強大。“頭等重要的問題是必須更新思維、提高黨的智慧,達到新的發展水平。”
越南國會重申越共領導地位
2013年11月28日,越南首都河內舉行第十三屆越南國會第六次會議。當日,第十三屆越南國會第六次會議以97.59%贊成票正式通過《1992年憲法修正草案》(《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全文》),重申了越共在國家政治經濟上的領導地位。
要求放棄社會主義
在中越南海島礁爭端持續發酵之際,越南政壇又一次出現波瀾。據英國廣播公司報道,2014年7月28日,61名越共黨員聯名向越南共產黨黨中央發表公開信,公然要求越南廢除越共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同時“擺脫對中國的依賴”,并要求越南政府披露1991年中越關系正常化前成都秘密會議的內容,同時就南海爭端問題向國際法庭起訴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