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
THE EASTERN TURKISTAN ISLAMIC MOVEMENT,又稱“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黨”、“真主黨”、“東突厥斯坦民族革命陣線”、“東突伊斯蘭運動”(以下簡稱“東伊運”),是“東突”恐怖勢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組織之一。其宗旨是通過恐怖手段分裂中國,在新疆建立一個政教合一的“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國”。1997年,艾山·買合蘇木和阿不都卡德爾·亞甫泉糾集一伙“東突”分子,在境外恢復建立“東伊運”。該組織已于2002年9月11日被聯合國認定為恐怖組織。
主要恐怖活動
在境外建立基地、培訓暴力恐怖分子,不斷派人潛入中國境內,策劃、指揮恐怖破壞活動。
1990年3月,一小撮“東突”分子在昆侖山下的阿克陶縣西南的巴仁鄉,成立了一個所謂的‘東土耳其(突厥)斯坦伊斯蘭黨’,打著宗教的幌子進行反對人民政權的活動。1990年4月9日,所有參加巴仁鄉暴亂的“東突”分子全部被殲滅。
1998年年初“東伊運”派遣烏斯曼伊米提、買買提·熱曼等12名暴力恐怖分子入境,在中國境內進行暴力恐怖活動。他們秘密建立訓練點10多處,培訓150多名恐怖分子。該團伙重要骨干買買提·熱曼在中國新疆烏魯木齊市購買制爆化學原料20余種301箱,重達6噸,價值10.2萬元,預謀在新疆進行大規模爆炸、暗殺等活動。
1998年年初至1999年年底“東伊運”指揮和田庫來西團伙在中國新疆和田地區秘密建立多處制爆窩點,培訓人員,制造手雷、爆炸裝置5000余枚,發展組織成員1000余人。先后制造了1999年和田地區墨玉縣“12·14”暴力恐怖殺人案,同年烏魯木齊市“2·4”搶劫殺人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殺害無辜群眾6人,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重大損失。制造了1999年6月18日中國新疆新和縣開槍殺害民警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中國警方共繳獲其各種槍支98支、手雷4500余枚和大批刀具、爆炸裝置、原材料等。
2009年12月20日,20名中國籍人員因非法入境他國被驅逐出境,中國警方按慣例接收了上述人員。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余17人審查時發現,其中有3名是被警方通緝的在逃恐怖犯罪嫌疑人,均系破獲的阿不都熱西提·阿不來提、依明·色買爾恐怖組織骨干成員。公安機關現已查明,該恐怖組織頭目阿不都熱西提·阿不來提系境外“東伊運”恐怖組織派遣入境人員,依明·色買爾系“東突”恐怖勢力骨干。2008年以來,該恐怖組織在新疆策劃和實施了多起恐怖案件,其中北京奧運會期間發生在新疆喀什的駕車襲擊公安邊防官兵案和庫車縣恐怖爆炸襲擊案均系該恐怖組織成員所為。
2009年7月至10月,他們準備了數十枚自制炸彈、燃燒瓶以及刀斧等一批作案工具,預謀在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蘇等地實施大規模、連環恐怖襲擊。在其恐怖犯罪圖謀被公安機關及時偵獲并挫敗后,該恐怖組織少數骨干成員潛逃至廣東、云南等地,糾集部分人員分批從中國西南邊境地區偷渡出境。這些人員在外逃期間,集體宣誓加入“東伊運”恐怖組織,并向“東伊運”恐怖組織頭目的互聯網郵箱發送照片等人員信息,索要具體出逃路線圖,企圖轉道參加境外“東伊運”恐怖組織。公安機關已掌握,這些人員在外逃過程中還得到了境外“東突”組織派人接應和資助。2010年6月24日,中國公安機關破獲了這起重大恐怖組織案件,抓獲以阿不都熱西提·阿不來提、依明·色買爾為首的10余名恐怖組織頭目、骨干及成員,繳獲了一批自制爆炸爆燃裝置等作案工具,有力挫敗了恐怖分子的破壞圖謀,及時消除了社會安全隱患。
2013年10月28日中午時分發生在天安門前金水橋邊的汽車沖撞致人傷亡案件于30日宣告破獲,北京警方初步認定該起事件是一起經過嚴密策劃,有組織、有預謀的暴力恐怖襲擊案件,5名在逃涉案人員已全部抓獲。這起恐怖襲擊事件的幕后指使者是東伊運恐怖組織。北京發生的這一起暴力恐怖事件,是一次有組織、有預謀的活動,它幕后的指使者就是盤踞在中亞、西亞地區的東伊運恐怖組織。
主要人物
艾山·買合蘇木(HASANMAHSUM),又名艾山·蘇木提、阿不都·穆罕默德(ABDUMOHAMMAD),在境外稱哈桑·宗杜羅赫,男,維吾爾族,1964年出生,中國新疆喀什地區疏勒縣人。1993年10月,艾山·買合蘇木因從事暴力恐怖活動被中國警方抓獲,被決定勞動教養3年,1997年逃往境外。自1997年以來,艾山·買合蘇木在阿富汗的恐怖訓練營地訓練恐怖分子,在中國新疆地區策劃制造了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
資金和人員來源
活動資金主要來源于本·拉登“基地”組織的資助,以及通過走私販運毒品、武器彈藥和綁架、敲詐、勒索、搶劫等有組織犯罪方式籌集的經費。該組織挑選、招募從新疆外逃的分裂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秘密接受專門訓練,從事恐怖活動。
與國際恐怖組織的聯系
與本·拉登“基地”組織系共生關系,在培訓武裝人員和暴力恐怖分子方面得到了阿富汗“塔利班”、本·拉登“基地”組織的大力支持。“東伊運”將其人員派遣至阿富汗“塔利班”武裝、本·拉登“基地”組織的武裝訓練基地參加軍事訓練。在訓練結束后多次派遣這些人員潛入中國新疆建立暴力團伙,進行爆炸、暗殺、投毒等暴力恐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