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西古樂
納西古樂
納西古樂是廣泛流傳在納西民間的古典音樂,它是一項無形而最賦予生命力的重要內容,被稱為“中國音樂的活化石”。納西古樂由《白沙細樂》、《洞經音樂》和皇經音樂組成(皇經音樂現已失傳),融入了道教音樂,儒教音樂,甚至唐宋元的詞、曲牌音樂,被譽為“音樂化石”。納西古樂有一套嚴格的傳承方式,演奏者多為年老藝人,樂器也很古老。納西古樂由《白沙細樂》、《洞經音樂》和皇經音樂組成(皇經音樂現已失傳)。
納西古樂 - 簡介
納西古樂納西古樂是廣泛流傳在納西民間的古典音樂,它是一項無形而最賦予生命力的重要內容,被稱為“中國音樂的活化石”。
麗江納西古樂是人類共同的珍貴文化遺產,是人類文明的音樂活化石,在中國乃至世界音樂研究領域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價值,它不僅在中國和世界文化發展史上具有獨特的地位,而且還將在今后的民族文化發展中繼續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居住在中國西南,云南省西北部“三江并流”地帶的麗江納西族,是一個熱愛自然、熱愛生活、能歌善舞、最富音樂天賦的民族。由于麗江地處云貴高原與青藏高原的接合部,漢藏文化的交融區,又是高原畜牧民族與河谷壩區農業民族交往融合的地方,獨特的地理環境,使多元文化在這里碰撞,造成了多元文化的交匯點,音樂的活化石———納西古樂便是多元文化相融合的藝術結晶。納西古樂植根于納西族的社會生產生活中,婚喪嫁娶、起房壽辰、休閑娛樂都離不開它,在納西文化構建中占有重要地位。
納西古樂之淵源能歌善舞的納西族世代繁衍生息在這里,如納西古樂《熱美蹉》,便是產生于氏族社會時期的原始音樂舞蹈。東漢永平年間(公元58—75年),納西先民就把《白狼歌》獻給漢王朝,這是集詩歌舞為一體的樂章,是有記載的納西音樂與中原文化的第一次交流。唐代《云南志》載:納西人“俗好飲酒歌舞”。元代李京《云南志略》:“末些(納西)……正月十五登山祭天,極嚴潔,男女動百數,各執其手,因歌舞以為樂。”宋末元初,納西族為反映氏族戰爭、向往和平而創作了大型古代樂曲《白沙細樂》。在納西族古老的東巴經古籍中,就有大量的祭祀性音樂和習俗性音樂。東巴經中用象形文字記錄了數十種古典舞蹈的舞譜“磋姆”,不僅是國內少數民族古文字中迄今罕見的舞蹈專著,也是世界上最早用文字記錄的舞譜。明代繪制的麗江白沙壁畫,塑造有優美動人的樂舞形象。明洪武十五年(1382),麗江土酋阿甲阿得歸附明朝,朱元璋賜姓木,并為世襲土司,當時明朝實行邊疆屯田制,有大批漢族移民入滇,這些移民就把中原文化、技藝傳播給邊民。其中,音樂的傳入有道教等宗教音樂與民間音樂。中原音樂被酷愛音樂的納西人所接受,被廣為傳承,同時把納西族獨特的樂器蘇古篤、波泊以及冷資篳篥(直笛)增加到樂隊中,并溶進了納西族的審美情趣和音樂素材。
地埋環境是一個民族文化形成某種類型的前提性因素,一定程度上又影響到民族文化的發展趨向。漢代開辟的南方絲綢之路和與之交叉的茶馬古道都經過麗江,促進了納西族與各民族間的經濟文化交融。素有“音樂活化石”之稱的“納西古樂”在特殊的地理位置下,不斷得到充實豐富。在歷史長河中,納西族先民不但創造了反映本民族不同歷史時期的生產、生活、宗教、習俗等的音樂文化,還奇跡般地引進、學習,并完好地保存著部分內地早已失傳了的漢族古典音樂。東巴音樂、《白沙細樂》、麗江洞經音樂已經引起當今世界熱切關注并被國際公認為中國納西人“麗江三寶”。“納西古樂”是納西族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對各種優秀文化兼收并蓄的多元化相融匯的藝術結晶。
納西古樂 - 兩個部分
納西古樂由大型古典樂曲《白沙細樂》和《洞經音樂》兩部分構成。它是古老的洞經音樂的傳承及與納西音樂融合的結晶。
納西古樂歷來以其莊重典雅的格調著稱,它是一種高雅的智能藝術。納西古樂會集古老樂曲,古老藝人為一體,被譽為稀世“三寶”。古樂會演奏的樂曲歷史悠久,古樸典雅,最早可追溯至唐代。馳名中外的大研納西古樂會是保存及推廣洞經音樂的代表者,他們以古老的樂隊,精湛的技藝,巡回各地演出。
東巴音樂。它是納西古樂的重要組成部分,保存著民間古老而質樸的大量樂章。這些樂章長期在納西族東巴當中以口傳心授的形式進行傳承,保存在納西族東巴經古籍中。納西族民間又俗稱“東巴調”或“東巴唱腔”。它是產生并且迄今仍然保留、傳承于納西族古老的東巴教法事儀式和道場儀式之中的音樂。東巴音樂包含有唱腔音樂、器樂音樂以及舞蹈音樂3個有機的組成部分,是納西族保留傳承至今的古代音樂文化,在國內外音樂界均享有一定的聲譽。隨著東巴祭司的不斷逝世,由其所掌握并擁有的唱腔也將面臨逐步消失的危險。
《白沙細樂》是納西族古老的風俗性古典音樂套曲。關于它的來源,一說為“元人遺音”,一說為“創自民間”。它共有十大調,現只存八大調,以樂器合奏樂為主。 《洞經音樂》是明清時期傳入麗江的漢族道教洞經音樂,帶有漢曲絲竹樂風。洞經音樂自明清以來即風行于中國各地文化階層,因其主要用于談演道教經典《玉清無極總真文昌大洞仙經》(簡稱洞經)而得名。 流行于麗江的洞經音樂,既具有古樸典雅的江南絲竹之風,又揉進了納西族傳統音樂的風格,形成了獨具的韻律。《洞經音樂》共有二十多首,其中《八卦》、《山坡羊》、《浪淘沙》、《水吟龍》等被中國音樂界專家鑒定為“中國唐宋遺間”。
麗江洞經音樂。它是明清以來漸次由漢族、白族地區傳入納西族地區,并至今仍然在納西族地區廣泛流傳的一組民間器樂,其中所包含曲牌名稱具有較久遠的歷史內涵,是近年來國內外具有較高影響的中國少數民族樂種之一,是研究納西族音樂文化,尤其是研究明清以來納西族整體文化的不可或缺的內容。400多年來,經歷代納西族樂工的傳承、加工、演變,便自然而然地融入了納西人的思想情感、文化心態及納西族民間的風韻,使之成為融漢族傳統音樂的旋律及納西族音樂風格為一體的特殊樂種,它是漢族、納西族音樂文化相互滲透、交融的結晶,可以說是納西化了的漢族傳統音樂,這便是麗江人民將其稱為“納西古樂”的重要原因。麗江洞經音樂中既保留有漢族江南絲竹的清麗韻味,又糅進了納西族民間樂曲粗獷、豪放的風格,形成十分獨特的格調,它實際上是一種儒釋道合流的宗教性科儀音樂,也稱為“雅集型儒家細樂”。麗江洞經音樂傳承方式有譜傳,納西族用中國傳統樂譜“工尺譜”記錄唐宋元詞曲音樂及道教科儀音樂。
《喂默達》、《谷氣》等其它民間音樂。納西古樂還有納西先民在游牧、農耕等各個時期產生的民間歌舞《喂默達》、《谷氣》、兒歌、小調、口弦調、打跳調等,這些民間音樂在納西社會中廣泛流傳,為大眾所喜愛,口傳心授,代代相傳,在逢年過節、婚喪壽祭等日常生活活動中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活動內容。
納西古樂分兩個部分:
納西古樂一是納西族先民在約七百多年前創制的《崩石細哩》,漢譯為《白沙細樂》,是流傳在麗江納西族鄉間中的一種古典音樂技術形式,《白沙細樂》里有歌,也有舞,但它的主要成份是器樂合奏。《白沙細樂》用于喪事或是重大的祭祖節的活動中進行奏樂,是一部風俗性的音樂套曲。當時更有專門的樂工,其演奏技藝相當高超。后來演奏者多為半職業的民間藝人,受人邀請時參加演奏活動。
根據地方志史料,在十九世紀中葉,即距今二百多年以前麗江便流行著《白沙細樂》了,并且當時就說是在元朝流傳下來的音樂。據1962年麗江縣宣傳部關于《崩石細樂》的調查,該樂曲共計有《篤》,《一封書》,《三思吉》,《阿哩工金拍》,《幕布》,等十四首。
《白沙細樂》在解放前夕已于云消失傳。解放后,黨和政府對《白沙細樂》十分重視,前后曾有十多起學習,采訪和搜集整理活動1956年麗江縣文化部門還組織了一個業余民族樂隊,參加昆明舉行的“云南省民族,民間音樂舞蹈會演”,并獲得一等獎。原中國音樂家協會主席呂驥稱《崩石細哩》是“中國音樂的活化石”給予了一定的肯定。
二是麗江洞經古樂,它是中原道教與納西族民間音樂相溶合的奇異樂種。歷史悠久,在麗江納西族民間中廣為流傳。它奇跡般保存了部分中原地區早以失傳的唐,宋,元時期的詞,曲牌音樂。
納西古樂有著一套嚴格的傳承方式,演奏者多為年老藝人,樂器也很古老。他們遵循以師帶徒或父帶子的方式,使古樂代代相傳,并用工尺譜為媒介以口傳心授的方法傳教。師傅口唱工尺譜,一曲曲一句句地教,徒弟一曲曲、一句句地背。邊背工尺譜邊學習演奏一件樂器,然后逐漸實踐,邊學邊奏,直至逐曲熟練。正是由于這種嚴格的傳承方式,納西古樂才得以流存至今。
納西古樂會集古老樂曲、古老樂器和高壽藝人為一體,被譽為稀世“三寶”。古樂會演奏的樂曲歷史悠久,古樸典雅,最早可追溯至唐代。而古樂會的成員中,有半數以上是年逾花甲的老藝人。樂隊所用的古樂器有蘇古篤、曲項琵琶、雙簧竹管樂器波伯(蘆管),還有竹笛、大提胡、中胡、小叫胡、三弦、五音云鑼、中鑼、小镲、鐃、大鈸、鑼、板鼓、提手、木魚、磬等等。
納西古樂 - 三個特點
納西古樂在麗江縣納西族的音樂文化中,有一種馳名中外的納西古樂。據考證,這種古樂起源于公元14世紀,它是云南省最為古老的音樂,也是中國或世界最古老的音樂之一。 納西古樂是納西族人民在接受以儒道文化為代表的中原文明影響下而創建的藝術結晶。
納西古有三個特點:一是曲目(音樂)古老,二是樂器古老,三是演奏的人老,大部分都是七八十歲的老年人(但近年也有少數青年知識分子熱衷于納西古樂)。聽過這種三老古樂的人們不僅會感到納西古東的古老和文明,而且還能體味到西族文化的博大精深。 納西古樂雖然古老,但500多年來卻久盛不衰。其原因是它莊重黃雅,是一種高雅的文化藝術。對此,它不僅深受納西族人民的喜愛,而且也受到了世界許多國家的青睞。
1995年10月,麗江納西古樂隊應邀赴美國、比利時、荷蘭訪問演出,一度轟動了西歐,美國、英國、意大利等國,其廣播公司在黃金時間大量播放了麗江納西古樂;荷蘭、日本等國專家或考察團還專程到麗江考察古樂,并著有專著。
納西古樂 - 古樂流傳
納西古樂這種音樂在全國早已失傳,因為它是一種道教經腔音樂(其它地方尚有零星存活)與儒家“雅集型細樂”的有機結合。元代以來的“細樂”是相對與“大樂”(粗樂)而言的;是相對于用不用嗩吶而言的。“細樂”是儒家雅集型絲竹樂。這種不用嗩吶的“麗江洞經音樂”則是區別于我國各地道樂體系的藝術珍品。其所以珍貴,是因該樂還保留了一部分在中原早已失傳的辭、曲音樂。而這些曲調的歌詞,如《水龍吟》、《浪淘沙》、《山坡羊》等則僅作為文學欣賞的古典漢語教材保留著,也就是說旋律本身早已失傳。如《水龍吟》,原名《龍吟曲》,為北齊(562~ 565年)尚書鄭述祖作:“……述祖能鼓琴,自造《龍吟十弄》……當時以為絕妙。”它是一首五弦古琴樂曲(《北齊書》卷26中的《鄭述祖傳》)。在盛唐時期李白(701~ 762年)《宮中行樂詞》“笛奏龍吟水”句,又證唐時已將古琴曲改為笛子獨奏曲《水龍吟》。而洪武十五年(1382年),皇帝朱元璋親自重修了燕樂(通宴樂)中的《宴享九奏》,包括迎膳,進膳曲《水龍吟》。第二年(1383年)麗江土司木得(阿甲·阿德)到南京覲見朱元璋,就是說,木得72歲時在南京皇宮里受到款待。當時在皇宮進膳中聽到進膳音樂《水龍吟》,皇帝還親授木得“誥命”,并賜“誠心報國”銀字金帶一條、銀牌令一面、金元寶六個(最高獎)、衣冠全服(見《皇明恩論錄》、《明史·云南上司傳》和《木氏宦譜》)。明代麗江壁畫以及上述種種都說明:在明代已經道樂化了的江南文人絲竹音樂(包括唐、宋詞曲音樂)開始傳人麗江。那么,《水龍吟》的曲調是不是唐、宋的原型?1942年麗江納西族學者周樊(字善甫,原洞經會會員)將南宋張炎的同名詞,與麗江洞經音樂中作為“水供養”曲目《水龍吟》作了填配。按其格律、樂勢、句逗和情調竟似“自己的腳穿自己的鞋一樣匹配”,這是麗江納西族音樂史上一件開創性的研究工作。《浪淘沙》又是否盛唐同名樂(唐·崔令欽《教坊記》有此曲)?唐《教坊記》收有齊言(七言四句)體《浪淘沙》,劉禹錫九首,白居易六首,皇甫松二首,司空圖一首;雜言體(雙片“五四七,七四”格)則創調于晚唐,呂洞賓(798一?年)和李后主李煜(937一978年)。麗江洞經樂中的《浪淘沙》則是筆者于1985年將南唐李后主李煜的同名雜言體(五四七,七四,雙片)詞進行填配研究,1993年大研古樂會晉京演出中和學術研討會上得到音樂理論界的論證,一致認定它就是晚唐《浪淘沙》之音樂原型。麗江洞經音樂中“經腔”《八卦》,據專家們的論證是唐開元二十九年(741年)二月,由唐玄宗,即李隆基皇帝御制并頒布的兩首道樂之一,它們是《霓裳羽衣舞曲》和《紫微八卦舞(曲)》。前者早已失傳,而后者的“音樂部分就是這個東西”,即1254年前的音樂還“活”在麗江。《山坡羊》也是唐朝的曲牌,但在麗江的《山坡羊》則被證明是元代的“北曲”(金、元時期用于北方的雜劇)。
1989年筆者對此進行了研究,并將元代張養浩(1270~ 1329年)的《山坡羊·潼關懷古》填人麗江的同名曲牌,與上述唐樂一道晉京,同樣得到了認證。
據考證,麗江洞經音樂中與承德離宮音樂傳譜(文字譜)相同或近似的就有八首。
它們之能得到保存,無疑是“無形文化遺產”中的最不易保存的部分——音樂的一大幸事。
麗江大研納西古樂會的老藝術家們對發掘、整理和弘揚諸方面所作出的貢獻必將載人史冊。目前,在麗江尚有較完整的九個樂會,吸收了一些年輕的學員,他們正努力繼承傳統,發揚傳統。
納西古樂 - 歷史沿革
納西古樂的魅力源遠流長,是因為,納西古樂是唐明皇等皇室貴族創作的宮廷音樂,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音樂之一。其實納西古樂僅僅是一個簡稱,它的全名應該是“納西民族在歷史長河中不斷傳承、保留、弘揚的古老音樂”,它都是納西族祖祖輩輩演奏傳承下來的。納西古樂由“洞經音樂”、“皇經音樂”(現已流失),以及麗江本土音樂“白沙細樂”組成,是中國傳統音樂的“活化石”。
吳學源認為,納西古樂是“拼盤”,是由“熱美蹉”、白沙細樂、洞經音樂三個部分組成:其中“熱美蹉”是來源于納西族古老的原始宗教觀念的一種歌舞;“白沙細樂”是明洪武年間開始,從中原傳到云南的一種音樂;“洞經音樂”是云南省特有的一個地方民間音樂品種,是以民俗祭祀為主要內容的民間音樂藝術活動。
納西古樂會現場
在云南麗江古城里,名為“大研納西古樂會”的演出每天晚上都吸引著來自世界各地的觀眾,由于這種古樂是在納西族地區保存流傳下來的音樂,因此被經營者命名為“納西古樂”。到麗江欣賞這種被譽為“活化石”的音樂已經成為很多人到麗江旅游不可缺少的內容,“納西古樂”已經成為麗江旅游的重要品牌。
去年6月,中國傳統音樂學會常務理事吳學源在《藝術評論》雜志上發表署名文章《“納西古樂”是什么東西?》,對“納西古樂”這一麗江旅游的重要品牌進行了16頁圖文并茂的質疑,認為所謂的“納西古樂”只是一種歌舞形式,稱其為“古樂”是不合適的;而這種歌舞形式在文化淵源上來自漢族,把它歸屬于納西族也是不合適的。“納西古樂”完全是商業炒作行為,甚至是“掛羊頭,賣狗肉”,是“對納西族歷史文化的歪曲和褻瀆”。 多年來在海內外苦心傳播“納西古樂”聲名的中國大研納西古樂會會長宣科認為《藝術評論》刊載吳學源此篇文章的行為侵害了他的名譽,旋即將作者和雜志告上法庭,請求法院追究兩被告的侵權行為;要求吳學源賠償10萬元,《藝術評論》雜志社賠償112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