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救人打傷色狼遭刑拘
大學生救人打傷色狼遭刑拘 檢方:不批捕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7月16日15:40發布官方微博,就近日引發網友熱議的一則新聞做了回復:關于媒體報道的2014年7月1日發生在世界之窗的大學生涂某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我院已依法對涂某某作出不批捕決定,并于7月16日釋放。
此前,有媒體報道,7月1日深圳世界之窗保安宋某猥褻女網友,路過大學生(即涂某某)出手相救。后該保安稱自己被大學生打傷骨折,要求涂某某賠償醫藥費5萬元。由于保安宋某所受傷被鑒定為輕傷,涂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的理由是大學生將保安打成輕傷,行為存在“過度”的嫌疑。保安宋某因猥褻,南山警方7月12日作出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
新聞媒體報道后,引發深圳甚至全國網友的熱議,網友一邊倒的認為不能讓見義勇為者蒙受不公。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勤表示,現金中國缺乏的是正氣、正義,如果能夠認定屬是見義勇為,即使過當,亦應最大限度地保護好人,打擊壞人!否則,社會將再次出現認知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