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
NGO
NGO,是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英文縮寫。它是指是一個不屬于政府、不由國家建立的 組織。雖然從定義上包含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但該名詞一般僅限于非商業化、合法的、與社會文化和環境相關的倡導群體。NGO通常是非營利組織,他們的基金至少有一部分來源于私人捐款。現在該名詞的使用一般與聯合國或由聯合國指派的權威NGO相關。而大多數非政府組織(NGO)都會是非營利組織(NPO-Non-profitOrganization)。 NGO的原動力是志愿精神。
歷史雖然志愿的公民協會歷史上一直存在,今天看到的站在一線的NGO(特別是國際級別的)是在過去兩百年發展起來的。最早之一的是1863年建立的國際紅十字會。
“非政府組織”一詞開始于1945年聯合國成立,在聯合國憲章第71條款第10章中提出作為機構的咨詢角色,沒有成員是政府或州。“國際NGO”(INGO)的定義由1950年2月27日ECOSOC的288(x)決議首次提出:“國際非政府組織就是任何不通過訂立國際條約而成立的國際組織”。在可持續發展中,NGO和其他主要群體的關鍵作用在21號議程第27章得到承認,以修正聯合國和非政府組織咨詢關系的論述。
20世紀的全球化提升了NGO發展的重要性。許多問題不是民族內能解決的。國際條約和像世界貿易組織這一類國際組織被認為過于以資本主義企業利益為中心。為了平衡這一矛盾,NGO以發展人道主義、發展資助和可持續發展為重點。國際社會論壇是一個顯著的例子,它與每年1月在瑞士Davos召開的世界經濟論壇形成對比。第五屆國際社會論壇于2005年1月在巴西的阿雷格里港舉行,參加論壇的有來自1000個NGO的代表。
概念
"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是指在政府部門和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市場部門)之外的一切志愿團體、社會組織或民間協會。這些組織的集合就構成“非營利部門”,或者稱 "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與政府部門、市場部門共同構成現代社會的三大支柱。盡管有學者認為“第三部門”與“非營利部門”所涵蓋的范圍不完全一樣,但這兩個概念經常被交替使用。現在,對非營利組織的定義最受認同的是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非營利組織比較研究中心推薦的"“結構一運作定義”,認為凡符合組織性、民間性、非營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等五個特性的組織都可被視為非營利組織。
“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也是中國學者常用的概念,而且經常把該概念與非營利組織交替使用。“非政府組織”最早是指得到聯合國承認的國際性非政府組織,后來發達國家中以促進第三世界發展為目的的組織也被包括進來,現在主要指發展中國家里以促進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己任的組織,尤其是那些草根層次的組織。從這個意義上說,非政府組織是一個比非營利組織狹窄得多的概念。
“民間組織”是中國官方使用的概念,官方翻譯為“non-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這體現了政府希望“政社分開”的改革取向,但“民間組織”并不完全等同于上文提到的“非政府組織”。在中國,民間組織“社會團體”(簡稱“社團”)和 “民辦非企業單位”兩類社會組織。其中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根據自愿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NGO - 精神NGO的原動力是志愿精神。志愿精神的實質,是人們基于一定的公共意識、關懷意識(利他精神,以及可能基于某種神圣啟示)、責任意識、參與意識、合作意識和奉獻精神——當然還有一定的個人偏好(自由、自愿、追求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基礎之上的自覺努力。NGO的志愿性不僅僅體現在它的主要推動者是志愿的,它的一般性的參與者和支持者本質上也是志愿的,它在一切資源動員上基本都是志愿的,這正是 NGO獨特的生命力和獨特價值所在。由于NGO本質上必須是志愿的,決定了它在組織上必須自治的,成員間(推動者、參與者、支持者)的關系基本是平等的和相互信任的,它的體系基本是開放的,它的運作需要是公開、透明和規范的,同時還需要是高效和具有創新性的。這一切因素構成了NGO的精神體系,其核心是基于自由主義的公民精神和基于靈魂關懷的宗教精神,而志愿精神則是其表現。可以說,NGO是現代文明精神的最好的體現者。
特性
一是組織性。組織性意味著有內部規章制度,有負責人,有經常性活動。純粹的非正規的、臨時積聚在一起的人不能被認為是非營利領域的一部分。非營利組織應該有根據國家法律注冊的合法身份,這樣才能具有契約權,并使組織的管理者能對組織的承諾負責;
二是民間性。非營利組織不是政府的一部分,也不是由政府官員主導的董事會領導。但這不意味著非營利組織不能接受政府的資金支持;
三是非利潤分配性。非營利組織不是為其擁有者積累利潤。非營利組織可以盈利,但所得必須繼續用于組織的使命,而不是在其成員(原文是組織締造者)中進行分配;
四是自治性。非營利組織能控制自己的活動,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內部管理程序;
五是志愿性。無論是實際開展活動,還是在管理組織的事物中均有顯著程度的志愿參與。特別是形成有志愿者組成的董事會和廣泛使用志愿工作人員。
NGO - 分類以通過多種標準來分類NGO,下面是世界銀行采用的分類方法:
運作型NGO
主要的目的是設計和實現與發展相關的項目。一種常用的分類是把它分為“面向救助”和“面向發展”的組織。如果按它們的服務重點又可以分為服務傳送型和服務參與型。還可以根據它們是否帶宗教性質和長期性來分類,也可以按照它們更多地面向公眾或私人來分類。運作型NGO可以是基于團體的、國家的或者國際的。
倡導型NGO
主要目的是捍衛和促進某一目標。與運作型計劃管理形成對比,這些組織典型是嘗試通過游說、印刷品和激進分子的活動喚醒人們的意識,讓人們了解更多進而接受他們。
縮寫
非政府組織是一個多源的群體,在NGO基礎上伴生著許多縮寫詞。它們包括:
INGO——國際非政府組織(internationalNGO),例如CARE;
BINGO——面向商業的NGO(business-orientedinternationalNGO);
RINGO——宗教NGO(religiousinternationalNGO),例如天主教救濟服務;
ENGO——環保NGO(environmentalNGO),如Global2000;
GONGO——由政府運行的NGO(government-operatedNGOs),它們由政府為了符合外緩要求而成立類似NGO組織;
quango——半自治NGO(quasi-autonomousnon-governmentalorganisation),如W3C、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它們把自己定義為NGO,但它們是由147個國家政府標準機構構成的組織。
NGO - 發展階段研究人員把NGO的發展階段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典型的NGO發展關注救助和福利,直接為需要幫助的人提供救助服務。例如發放食物,提供庇護所或醫療服務。它們直接關注人們的需要。
第二階段,NGO面向小規模的自助的地區發展。NGO通過地區自助行動為當地社區建立起自助的能力。NGO嘗試推動地區、國家和甚至國際范圍內的政治和機構改革。它們從一個服務直接提供者的角色轉向一個引導的角色。NGO開始從救助型轉為協助發展型。
第三階段為“可持續體制發展”。
在中國的發展
中國目前已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NGO組織大概有30萬左右,民間組織總支出約占GDP的0.73%,遠遠低于發達國家7%的水平,也低于4.6%的世界平均水平。此外從整體來看,中國的民間組織仍然存在數量偏少、政社不分、機構不健全、官方化、行政化等多種問題。
目前中國稍具知名度的民間自發公益類NGO大約在300家左右。中國NGO主要集中在環保領域、婦女領域、扶貧領域,如北京的“自然之友”、“地球村”、“綠家園志愿者”,天津的“綠色之友”、江蘇徐州的“綠色之家”等。
中國的NGO已經從第一代進入到第二代,第一代NGO主要是由社會知名人士、社會精英創辦,如梁從誡,廖曉義等;也多集中在婦女類、環保類;最開始的活動都是比較初級的,比如撿垃圾等。現在NGO經歷了轉型,也稱作新生代的NGO,他們有幾個特點,第一是領導人年輕化,很多都是大學生創辦,比如西部陽光;領導人相對平民化。
第二個特點是他們開展的活動專業化程度更高,比如反對怒江大壩活動等,這些都需要很專業的知識來論證。因此,他們的影響力也比以前要大得多。此外,經過十年的發展。 NGO的領域擴展到艾滋病、流動人口、殘疾人等等。甚至已經分工到執行組織。第一代NGO直接提供社會服務,第二代NGO專業化、分工化程度已經很高,甚至有專門為基層NGO提供服務的NGO出現,如提供志愿者、培訓、能力建設、咨詢等,中間型的NGO開始出現。
目的
常見的非政府組織包括了環境保護組織、人權團體、照顧弱勢群體的社會福利團體、學術團體等。任何一個成熟的社會,其政府、商界及非政府組織都要有一個均等的發展,非政府組織的功能,是不能被政府或商界取代的,原因如下:政府在社會上的角色是要人民生活富足;而商界在社會上的角色是創造財富。正因為這個社會上的角色,限制了政府及商界的活動,而非政府組織的功能就是要用第三方角色,去完成社會上的使命。例如美國政府不肯簽署控制廢氣排放的“京都議定書”,這是由于美國政府在社會的角色是要人民生活富足,國家繁榮,假如美國簽署“京都議定書”的話,一定會嚴重打擊國內的經濟;同理美國的商界也是會因為要創造財富,而多不愿意理會廢氣排放的問題。所以要有非政府組織去完成政府及商界都未能完成的角色。
以一個第三身份去監察政府及商界的行動,當政府及商界的行動出現問題時,非政府組織會以一個“壓力團體”的身份出現,向政府及商界施壓。例如香港數前發生的“紅灣半島”事件,環保團體發揮了重要的角色,促使政府及商界放棄了拆毀紅灣半島的決定。所以非政府組織可權充社會警察的角色。
管理模式
工作人員在自然之友總部合影NGO主要有兩種管理模式:分散式管理(diversitymanagement)和參與式管理(participatorymanagement)。
分散式管理處理一個組織內的不同文化。跨文化問題在北方NGO從事南方發展活動時普遍存在。來自發達國家的人員在貧困國家中面臨著完全不同的處事方式。
參與式管理在NGO是很典型的。它與學習機構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所有組織的成員都被視為知識和技術的源泉。為了發展組織,個人必須學習并向決策制定過程作出貢獻。
NGO - 成員并非為NGO工作的人都是志愿者。有薪成員通常得到比商業機構相對要少得報酬。員工高度遵守組織的目標和準則。成員加入并不一定是純粹的利他主義,他們可能會希望借此獲得技能、經驗和社會關系。
對于是否派遣國外引進成員到發展中國家存在著爭議。這些引進成員通常都是為了滿足捐贈者的項目管理需要,而這些項目是來自工業國家的。然而,這些專業的雇員或志愿者的優勢在一系列綜合因素的考慮下可能不再有優勢:雇用外國人的費用一般較高,他們沒有當地的草根聯系,而且他們缺乏當地的專業技術。
NGO部門的成員數量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例如,1995年底,一個國際反貧窮的北方NGO關注世界(CONCERNworldwide)在10個非洲、亞洲和海地的發展中國家聘請了174名國外引進成員,而本國成員也只有約5000名。
NGO - 基金大型的NGO可能有上百萬美元的年預算。例如,美國退休人員協會(AARP)在1999年有超過5.4億美元。[2]人權觀察在2003年支出和收入共2億1千7百萬美元。為如此龐大的預算建立基金NGO需要有意義的籌款。NGO基金的主要來源有會員費、出售物品和服務所得、國際機構和國家政府的撥款以及個人捐贈。有幾個EU-grant會向NGO提供撥款。
盡管從“非政府組織”這個名詞的表面含義來看,NGO應該是獨立于政府的,但有些NGO卻是依賴于政府撥給它們的基金。饑餓救濟組織 - 樂施會在1998年的1億6千2百萬美元收入中有四分之一來自英國政府和歐盟的捐贈。基督教救濟和發展機構 - 宣明會1998年從美國政府籌集到價值5千5百萬的物資。諾貝爾獎得主無國界醫生 (MSF)46%的收入來自政府。
NGO - 法律地位除了據日內瓦公約行事的紅十字會、紅新月會、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及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以外,NGO不受國際法認可。
面臨問題
在歐洲,有一個專門術語叫做“統合主義”(corporatism)在指這種情況,例如北歐,國家立法強制所有勞工加入總工會,大部分勞工福利事宜、薪資、勞動條件等等都由總工會與政府談判來加以保障,但是總工會保障勞動力的穩定,不會亂搞罷工抗議,國家因此可以穩固地進行統治。這就是歐洲,尤其北歐的所謂福利國家的真相。
在臺灣有些人討論到福利國家,立刻大叫“哈里路亞”,好像不知道福利國家還有這些層面。除了工會之外,很多NGO也是一樣被收編或者被攏絡,這種NGO,其實是G-NGO,是有利于政府的NGO。
企業一樣會收編NGO。許多NGO是企業出錢贊助,不會做出損害企業利潤的事情,民眾利益和企業沖突的時候,它們就縮回去,不會站在公民社會的立場據理力爭。如NIKE會自己組成勞動條件調查的NGO,以沖淡外界對于NIKE用血汗工廠賺取暴利的批評。這種NGO,其實是 BR-NGOs,Business Run NGOs,由企業進行運作的NGO。
在華十大國際NGO
香港樂施會發放救災物資香港樂施會
香港樂施會是國際樂施會的成員之一。它于1976年由一群自愿者成立,1988年在香港注冊為一個獨立的發展及救援機構。樂施會的宗旨是跨越種族、性別、宗教和政治的界限,與貧困群體一起面對貧窮和苦難,讓所有人都得到尊重與關懷,享有食物、居所、就業機會、教育及醫療衛生等基本權利,在持續發展中建設一個公平的世界。
自1987年開始,樂施會便致力于在大陸推行扶貧發展及防災救災工作,項目內容包括社區組織發展、農村綜合發展、增加收入、小型基本建設、衛生、能力建設、政策倡議及教育等。 樂施會的資金大部分來自香港市民、社團及商業機構的捐款。每年用于大陸的資金大約在2300萬以上。
美國福特基金會
福特基金會創立于1936年,是一個致力于國際和平和改善人類福祉的私人慈善機構。它的宗旨是尋求強化民主價值觀,減少貧困和不公,促進國際合作和提高人類的成就。福特基金會關注的重點領域為環境與發展、生育健康、公共政策與政府治理、法律和權利、教育。
福特基金會是全球最大的私人基金會之一。1999年它的基金總值超過100億美元,年度預算亦超過了5億美元。1988年,福特基金會作為第一批被中國政府允許在中國設立辦事機構的國際非政府組織,在北京設立了中國辦事處。目前,福特基金會每年用于中國的資金預算大約在8000萬以上。
英國救助兒童會
英國救助兒童會是英國最大的國際非政府組織之一,它成立于1919年,是救助兒童會國際聯盟的重要成員。英國救助兒童會以倫敦為總部,在全球60多個發展中國家開展項目。救助兒童會的宗旨是:“在一個兒童的基本人權仍得不到保障的世界里,我們努力為所有兒童爭取享有幸福、健康及安全的童年的權利。我們的一切工作都以兒童生活的現實情況為關注的中心。我們和兒童一起,力爭為現在和未來的世代建設一個更美好的世界。”
從80年代末開始,英國救助兒童會便開始在中國開展項目。1995年,救助兒童會中國總辦事處從香港遷到昆明。目前,它在中國開展的項目主要有青少年艾滋病預防教育項目、少數民族教育項目、流浪兒童保護項目、照顧孤兒和棄兒的“兒童關懷”項目、青少年司法公正項目等等。救助兒童會每年在中國的預算大約為1200多萬人民幣。
日本笹川和平財團
笹川和平財團成立于1986年,其宗旨是促進國際間相互理解、交流與合作的事業。通過對這類事業的資助,達到為提高人類福利,發展良好的國際社會環境,進而為世界和平做貢獻。
1989年為了進一步促進中日友好關系,笹川和平財團與中國國際友好聯絡會共同設立了中日友好交流基金。其旨是利用該基金,通過開展中日兩國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領域的人員交流,加深相互理解,促進友好與合作,培養兩國所需人才,為中日兩國的繁榮、發展和世界和平做出貢獻。
該項基金總額為一百億日元(約6.5億人民幣),是迄今中日間數額最大的民間友好交流專項基金。基金成立以來,在促進人員交流、人才培養和召開國際問題研討會等方面已開展各類項目近二百個。
無國界衛生組織
無國界衛生組織最初于1971年成立于法國,以后在歐洲一些國家相繼成立了無國界衛生組織。無國界衛生組織主要由一些醫療救助志愿者組成,目的在于向被慢性和多種疾病困擾的人們提供醫療救助,特別是賑災援助。1999年,由于其突出貢獻,無國界衛生組織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
目前,在中國開展項目的有法國、英國、比利時和荷蘭的無國界衛生組織。其主要項目包括為鄉村衛生保健人員提供培訓、基礎設備及健康教育、改善母嬰健康、艾滋病預防教育等。
微笑列車
微笑列車是美國的一家旨在幫助全球唇顎裂兒童的國際性非政府組織。盡管剛成立于1999年,其足跡已遍及亞非拉的22個國家。微笑列車除向發展中國家派送外科專家志愿者實施手術項目外,更注重培養當地施行此手術的醫生的能力。他們已投入了近2億人民幣在中國開展關于唇顎裂方面的研究、培訓和補救治療,其中部分用于為殘患兒童提供矯正手術。2000年,微笑列車在中國施行的手術預計超過了4000例。
綠色和平組織綠色和平組織
綠色和平組織是當今國際上影響最大的環保NGO之一。自1971年在美國反對阿拉斯加州的核實驗基地以來,綠色和平組織便以其激進、頑強、堅定而聞名于世。該組織的宗旨是通過非暴力行動面對問題并促進公眾對環境保護的支持。自1997年開始,綠色和平組織便開始在中國開展環保活動,目前每年在中國(包括香港特區)的預算在500萬左右。
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
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成立于1969年。基金會的宗旨是防止對動物的虐待行為。在國際上一些反對使用珍稀動物毛皮和捕殺珍稀動物的活動中,不時可以看見其志愿者的身影。該基金會于1993開始在中國開展活動,主要為設立在中國的一些小型項目提供資金。例如協助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在中國境內禁止為獲取熊膽而捕殺熊的做法。該組織還啟動了一個新的項目,宣傳國際上禁止動物性產品交易的法規。每年在中國的預算大約為800多萬。
喜瑪拉雅基金會
喜瑪拉雅基金會是臺灣企業家韓效忠先生于1990年創辦的。他年輕時留學美國,曾受益于福特基金會,因此在事業成功之后創辦了這一民間基金會。喜瑪拉雅基金會是亞太慈善聯合會的主要成員之一。近年來,該基金會的主要工作是舉辦學術研討會、出版臺灣基金會名錄、設立公益網站和公益圖書館等。每年預算大約在1000萬左右。
英國海外志愿服務社
英國海外志愿服務社成立于1958年,其宗旨是促使男性或女性與貧困國家的人一道工作,共同分享技術、提高能力,推動國際之間理解,追求一個更加平等的世界。目前英國海外志愿服務社每年大約派1800多個志愿者到60多個國家。中國改革開放以后,英國海外志愿服務社便派志愿者到中國教英語。目前,服務社在中國的志愿者大約有200名左右,主要在中國貧困地區的學校教授英語,每年在中國的經費預算大約為3000多萬。
中國知名NGO
梁從誡自然之友
1993年6月5日,自然之友的幾位發起人舉辦了中國首次民間自發的環境研討會——“玲瓏園會議”。1994年3月31日,自然之友成立,標志著中國第一個在國家民政部注冊成立的民間環保團體誕生。創始人是梁從誡、楊東平、梁曉燕和王力雄。其中,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化書院導師梁從誡教授任會長,社會文化和教育問題專家楊東平教授任副會長。自然之友支持政府保護環境的各項政策、法規和措施,盡可能地予以配合和監督。
十多年來自然之友累計發展會員8000多人,其中活躍會員3000余人,團體會員近30家。累計獲得國內國際獎15余項,如“亞洲環境獎”、“地球獎”、“大熊貓獎”和菲律賓“雷蒙·麥格賽賽獎”。各地會員熱忱地在當地開展各種環境保護工作,已有多位會員榮獲各級嘉獎,由自然之友會員發起創辦的NGO已有十多家。歷經十年的創立與發展,自然之友成為中國具備良好公信力和影響力的環境NGO, 對中國環保事業和公民社會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并已成為標志性組織之一。
綠色江河的環保志愿者在拉薩火車站前合影“綠色江河”
以推動和組織江河上游地區自然生態環境保護活動,促進中國民間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與環境道德,爭取實現該流域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宗旨。
“綠色江河“的主要任務是:組織科學工作者、新聞工作者、國內外環保團體等對長江上游地區進行系列環境科學考察;建立長江源頭自然生態環境保護站;出版宣傳生態環境保護的出版物及美術、音像作品;開展群眾性環境保護活動及國際間生態環境保護的學術交流。
“綠色江河”目前正在推進的活動是“保護長江源,愛我大自然”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