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節
偶遇節
偶遇節“邂逅一個人·艷遇一座城”,這是湖南鳳凰縣“7·20偶遇節”的廣告語,然而,活動尚未舉行就已引來外界爭議。有網友直斥:鳳凰“偶遇節”變成了“艷遇節”。
在文學大師沈從文筆下,曾有“中國最美的小城”之稱的鳳凰古城,如今越來越商業化。“邂逅一個人·艷遇一座城”,這樣讓人想入非非的廣告,不但極易引起爭議,而且還觸怒了不少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此舉涉嫌違反了廣告法中“廣告內容應當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等規定。讓筆者納悶的是,將苗族民俗活動“邊邊場”進行商業化包裝,非要把“偶遇節”變成“艷遇節”,這無疑曲解了湘西苗家青年男女求愛的本意。
近年來,一些屢打擦邊球的惡俗廣告,引發了極大的社會反感。比如,湖北利川打出“我靠重慶,涼城利川”的標語,讓重慶市民感到“很受傷”。江西宜春市旅游部門策劃的城市形象廣告:“一座叫春的城市”,竟然還被評了一個“營銷創新獎”。這些廣告利用法律法規的漏洞,屢屢得手,可稱得上是游走在邊緣地帶的“高手”。
類似于這樣“打擦邊球”的廣告不少,有些屬于“俗”,有的屬于觸犯底線的“惡”。“偶遇節”變成了“艷遇節”,不管是俗也好、惡也罷,無疑是在挑戰公眾的道德底線。“偶遇節”變“艷遇節”究竟在演哪出戲?對這些打擦邊球的廣告,不能止于口誅筆伐,監管部門有必要對惡俗廣告念“緊箍咒”,加強對惡俗廣告的監管和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