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宣判
今天(9月26日)上午9時30分,備受關注的李某某等五人強奸案在海淀法院一審宣判,早上夢鴿現身法庭。
判決內容
法院認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指控5名被告人犯強奸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5名被告行為系輪奸,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大,依法應予懲處。
李某某等人強奸案一審宣判,法院以強奸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可提出上訴
開庭前,李某某律師陳樞表示,如果判決對李某某不利,很可能會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