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購
(一)上市公司收購的概念
上市公司收購是指投資者依法定程序公開收購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發行上市的股份以達到對該公司控股或兼并目的的行為。實施收購行為的投資者稱為收購人,作為收購目標的上市公司稱為被收購公司。
(二)上市公司收購的方式
按照證券法的規定,投資者可以采取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上市公司。采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必須遵守證券法規定的程序和規則,在收購要約期限內,不得采取要約規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賣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采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同被收購公司的股東以協議方式進行股權轉讓。以協議方式收購上市公司時,達成協議后,收購人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購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