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托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很多沒有找到另一半的“單身一族”,把婚介廣告看成是一條通往婚姻殿堂的捷徑,可就是有一些人看準了單身一族的心理,在媒介上刊登征婚廣告,然后把應征者約到一些指定的地方消費,從中提成,專門干這事的人就是所謂的“婚托”。所謂的“托”,是早幾年出現的北京話,正如“托行”、“托市”等,有些地方叫“媒子”、“幌子”、“釣子”,是充當騙局、引人上鉤的角色。婚托如同一個個臨時演員,在婚介所用天花亂墜的廣告將一些善良的人騙進門之后,“婚托”的作用就是扮演廣告上那些征婚人角色,從而騙得那些前來應征者從兜中掏出“見面費”、“婚介費”。“婚托”普遍充斥婚介市場,讓許多癡心男女遭遇冷風,不僅失去了錢財,還白白耗費了精力與情感。應征者被騙后,極少數人會打報警電話,但是由于雙方交往屬自愿消費,處理起來難度相當大。往往都是雙方協商解決,要是協商不成,也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追要損失。最終很多人都選擇息事寧人,吃啞巴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