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價格行為
大勢蔓延的甲型流感搞得人心惶惶,民間流傳著吃大蒜可以提高免疫力預防甲流的偏方,出現市民瘋狂搶蒜現象。不少商家趁火打劫,哄抬大蒜價格以此獲得發財的機會。這種哄抬價格的行為是屬于不正當價格行為,違反《價格法》的相關規定。
《價格法》第十四條 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一)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
(四)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
(六)采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
(七)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據此,對于大蒜經營者的不正當價格行為,市民可以到消保協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