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定義,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在軌道內運行的火車、城市軌道列車、地鐵列車等不屬于道路交通管理中的車輛范圍。
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機動車包括了各種汽車、無軌電車、電瓶車、摩托車、農用運輸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輪式拖拉機車組、手扶拖拉機車組、手扶拖拉機變形運輸機以及被牽引的半掛車和全掛車等。
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非機動車包括了自行車、三輪車、人力車、畜力車、殘疾人專用車、電動自行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