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
什么是并購:
并購的內涵非常廣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購(Acquisition)。
兼并——又稱吸收合并,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并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購——指一家企業用現金或者有價證券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票或者資產,以獲得對該企業的全部資產或者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對該企業的控制權。
并購的實質:
并購的實質是在企業控制權運動過程中,各權利主體依據企業產權作出的制度安排而進行的一種權利讓渡行為。并購活動是在一定的財產權利制度和企業制度條件下進行的,在并購過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權利主體通過出讓所擁有的對企業的控制權而獲得相應的受益,另一個部分權利主體則通過付出一定代價而獲取這部分控制權。企業并購的過程實質上是企業權利主體不斷變換的過程。
并購的類型:
根據并購的不同功能或根據并購涉及的產業組織特征,可以將并購分為三種基本類型。
1.橫向并購
橫向并購的基本特征就是企業在國際范圍內的橫向一體化。近年來,由于全球性的行業重組浪潮,結合我國各行業實際發展需要,加上我國國家政策及法律對橫向重組的一定支持,行業橫向并購的發展十分迅速。
2.縱向并購
縱向并購是發生在同一產業的上下游之間的并購。縱向并購的企業之間不是直接的競爭關系,而是供應商和需求商之間的關系。因此,縱向并購的基本特征是企業在市場整體范圍內的縱向一體化。
3.混合并購
混合并購是發生在不同行業企業之間的并購。從理論上看,混合并購的基本目的在于分散風險,尋求范圍經濟。在面臨激烈競爭的情況下,我國各行各業的企業都不同程度地想到多元化,混合并購就是多元化的一個重要方法,為企業進入其他行業提供了有力,便捷,低風險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