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
標的,可以是靶子,也可以說是目的。但這里所說的標的是指經濟法律關系的課題,即經濟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是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備條款。合同標的是多種多樣的,一般地有四類:一是有形財產,指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并且法律允許流通的有形物,如生產資料與生活資料、貨幣和有價證券等;二是無形財產,指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并且法律允許流通的不以實物形態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勞務,指不以有形財產體現其成果的勞動與服務,如運輸合同中的運輸行為,委托中的代理、行紀、居間行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體現履約標的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存在的權利義務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