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保證金是指結算會員存入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中確保合約履約的資金,是已被合約占用的保證金,其金額按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來計算。當買賣雙方成交后,交易所按公布標準向買賣雙方、按買入和賣出的持倉量分別收取交易保證金。
一、本科目核算向證券交易所交存的交易保證金。
二、交存的交易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交易保證金作相反分錄。
三、本科目應按收取交易保證金的單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交存的交易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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