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是代替護照證明持證人國籍和身份、以供其出入國(境)和在國(境)外旅行或居留的旅行證件。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頒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 概念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簡稱中旅證或中國旅行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替代證件,前往世界各國有效;中國旅行證持有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國旅行證的簽發、換發、補發和加注由中國人民共和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構辦理。中國旅行證可代替護照使用的國際旅行證,與護照具有同等效力。
根據中國駐國外領事館官方網頁的表述為:“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前往中國時應申辦中國旅行證件。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并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前往中國時應申辦中國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 可申請人
中旅證通常頒發給下列幾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1.未持有效港澳同胞回鄉證,但擬前往大陸的港、澳同胞;
2.未持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但擬前往大陸,或需從國外直接前往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臺灣人;
3.在外國出生的兒童,其父母雙方均為中國國籍,且未獲其他國家永久居留權者;
4.在外國遺失護照的中國大陸籍旅行者;
5.領事官員認為不便或不必持用護照的其他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 申請要求
1、本人親自到館申請;
2、提交逐項填寫完整的《中國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
3、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照3張;
注意:應為6個月以內的照片,頭像居中,周圍應留有適當空間,面部清晰、明亮;
4、能證明本人是中國公民的有關身份證件;
5、獲準在居留國居留、工作、學習或探親等的有效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 兒童旅行證
1、父母雙方均為中國公民,且均持有有效的工作簽證或學習簽證(父母一方已獲得永久居留身份的,不能為兒童申請旅行證)。
2、需攜帶申請兒童的出生紙及護照的原件復印件。
3、申請時請父母(或一方)攜帶兒童本人前來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 與護照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是護照的替代證件,發給不便或不必持用護照的中國公民。旅行證分一年一次入境有效和兩年多次入境有效兩種。前者在一年有效期內,持證人可以進出中國一次,后者在兩年內可以多次往返中國。如申請到第三國簽證,旅行證持有人可以前往第三國旅行。一年一次旅行證如加注了“僅限回國有效”,持證人回國后,旅行證即告作廢。旅行證不能延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 可購火車票
在中國購買火車票需要出示有效的實名身份證件,從2012年4月5日起,車票實名制“有效身份證件”種類將新增“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旅客在各代售點及車站窗口購買車票時均可使用,但在互聯網及電話訂票時,暫時不能使用這一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