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望
洛陽郡:以今河南洛陽城為中心的河洛地區,歷史上被稱為“河南”,與“河東”、“河內”相對應,是華夏民族最早的政治活動中心。自從有歷史記載以來,洛陽城一直是這一地區的政治中心。西周時期,周成王時周公營雒邑,此為成周城所在,是西周王朝的東都,直屬于周天子。東周時期,雒邑為首都,其余大體和西周時期相同。戰國時期,雒邑改稱雒陽。秦置三川郡,郡治雒陽,轄今三門峽市(除靈寶外)、洛陽市(欒川西部除外)、鞏義市、滎陽市、鄭州市區、中牟縣、原陽縣。西漢時期,此地區東部為東都洛陽為中心的河南郡,西部屬弘農郡。從這一時期開始,“河南”正式成為行政區劃中的一個地理名詞,直到清朝。在這兩千多年的歷史里,“河南郡”、“河南尹”或者“河南府”一直特指此以洛陽為中心的地區。此時的河南郡,轄今偃師市、孟津縣、鞏義市、滎陽市、鄭州市區、中牟縣、新鄭縣、新密市、原陽縣、汝陽縣、伊川縣、汝州市。西部屬弘農郡的有天的三門峽市全部、宜陽縣、新安縣、洛寧縣、嵩縣、欒川縣已經現在南陽市和陜西省的部分地區。東漢時期,河洛地區的建制與西漢時期基本相同,只是河南郡改為河南尹,轄區不變。三國時期,屬曹魏。雒陽改稱洛陽行政建制基本上沿襲東漢。河南尹有所擴大,此時的河南尹包括今天的偃師市、孟津縣、鞏義市、滎陽市、鄭州市區、中牟縣、新鄭縣、新密市、原陽縣、汝陽縣、伊川縣、汝州市、登封市、禹州市、嵩縣。跟兩漢時期相比,多了登封、禹州、嵩縣。西晉時期,大體仍然沿襲兩漢舊制。不同之處在于,河南尹又改回河南郡,同時東部析置滎陽郡,包含今天的滎陽市、鄭州市區、中牟縣、新鄭市、新密市、原陽縣。同時河南尹向西有所擴展,包含了新安縣和宜陽縣東部。
此時期,河南郡包含的地區有偃師、孟津、鞏義、登封、汝州、伊川、汝陽、禹州、嵩縣、新安。東晉十六國時期,天下大亂,行政區劃已不可考。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河洛地區仍為以洛陽為中心的河南郡。附近的其他各郡基本沒有變化。北魏統一北方后,遷都洛陽,又改河南郡為河南尹。另置澠池郡,其他各郡無變化。但新設了很多縣。隋朝統一天下,復改河南尹為河南郡,以東都洛陽為中心。轄今偃師、孟津、鞏義、登封、伊川、嵩縣、宜陽、新安、澠池、陜縣等地。汝州、汝陽該屬襄城郡,郡治從襄城遷到汝州。唐朝區劃變化很大。河南郡改為都畿道河南府,仍以洛陽為中心。轄區比隋朝的河南郡有所擴大,加入了今禹州市、新密市、洛寧縣、濟源市、溫縣、孟州市。五代十國又是天下大亂,增設陜州、孟州(唐朝中后期設置)所以河南府的轄區很可能又回到隋朝河南郡的范圍。北宋時期河南府以西京洛陽為中心,轄今日鞏義、登封、澠池、偃師、孟津、伊川、新安、宜陽、洛寧、嵩縣南宋時期金國河南府轄區有所縮小,轄今日鞏義、登封、澠池、偃師、孟津、新安、宜陽大部、伊川小部分地區元朝設河南江北行省,從此以后,“河南”所指代的范圍不再限于河洛地區。不過以洛陽為中心的河南府一直存在到清朝末年,只是作為河南江北行省或者河南省的次級行政區。此時的河南府路向西擴展,收納了靈寶、陜縣、洛寧。其他方向不變。
明朝河南府進一步擴大,又增加了盧氏、欒川、嵩縣、伊川大部清朝從河南府析置陜州,包括今天的陜縣、靈寶、盧氏,以及欒川一部分地區。民國元年(壬子,公元1912年)廢河南府,設河洛道,道尹公置駐洛陽,轄洛陽、偃師等十九縣。民國十二年(癸亥,公元1923年)河南省長公署遷于洛陽,洛陽成為河南省會。民國二十一年(壬申,公元1932年)日寇進攻上海,國民黨政府定洛陽為行都,并一度遷洛辦公。民國二十八年(己卯,公元1939年)秋,河南省政府再次遷洛,洛陽第二次成為河南省會。民國三十七年(戊子,公元1948年)洛陽解放,析洛陽縣城區置市。洛陽市人民民主政府成立。1949年12月洛陽市人民民主政府改稱洛陽市人民政府。1954年洛陽市升格為河南省直轄市。1955年洛陽縣撤銷,一部分并入洛陽市,其余部分劃入偃師、孟津等縣。1956年,建成洛陽市老城區、西工區和郊區,次年成立瀍河區。1982年經國務院批準,新成立吉利區。1983年新安、孟津、偃師改隸洛陽市,洛陽所轄登封市劃歸鄭州市管轄。1986年洛陽地區撤銷,洛寧、宜陽、嵩縣、欒川、汝陽、伊川改屬洛陽市。1993年偃師縣改為偃師市。2000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洛陽郊區更名為洛龍區。洛陽附近的各縣中,跟洛陽歷史聯系最密切的是偃師、孟津、鞏義、登封。其中偃師、孟津從周朝以來三千年如一日,從未改變。其次是鞏義,從周朝一直到新中國,也有三千多年。再次是登封,從三國時期到新中國,有一千七百多年。而其他的各縣(市)如新安、宜陽、伊川、澠池、汝州等則與洛陽時分時合,而欒川、盧氏、陜縣、禹州等隸屬洛陽的時間就更短了。另外,自從西晉置滎陽郡后,今天鄭州市大部地區就跟洛陽地區分道揚鑣。洛陽現轄偃師市、孟津、新安、洛寧、宜陽、伊川、嵩縣、欒川、汝陽等一市八縣和澗西、西工、老城、廛河、洛龍區、吉利、高新七個城市區。
新豐郡:亦稱古庸國、竹山縣,商王朝以前為漢水流域重要部落方國,稱庸國。周武王伐紂,庸國起兵相從,得襲封。楚莊王三年(庚戌,公元前611年)庸國君主率群蠻叛楚,農歷8月,楚國伐庸國,楚人、秦人、巴人聯合起來滅了庸國,庸地被并入楚國,置上庸縣。周顯王五年(丁巳,公元前364年)秦楚兩國結盟,庸地還楚國。周赧王三年(己酉,公元前312年)秦國軍隊大破楚國軍隊,庸地歸于秦國。周赧王十一年(丁巳,公元前304年)秦楚兩國議和,秦國又將庸地還給楚國。同時期,分置上庸郡和漢中郡,上庸郡治上庸,漢中郡治西城(今陜西安康)。周赧王三十五年(辛巳,公元前280年)秦國再次伐楚國,楚軍大敗,被迫割上庸、漢北地予秦國。秦始皇二十六年(庚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庸地復置上庸縣,改隸漢中郡,屬梁州。西漢初期沿襲秦朝建制,西漢高祖五年(己亥,公元前202年)析上庸以西之地置武陵縣,屬漢中郡。漢武帝建元元年(辛丑,公元前140年)改梁州為益州,上庸、房陵、錫、長利四縣隸漢中郡,屬益州。王莽篡漢后,新朝始西漢朝建國元年(己巳,公元9年)改上庸縣為上庸部,隸屬漢中郡。西漢末期將漢中郡分為魏興、房陵、上庸三郡,上庸郡轄北巫、安樂、武陵、安富、微陽五縣。漢獻帝建安二十年(乙未,公元215年)曹操大破張魯后,將魏興郡轄地錫縣并人上庸郡,以申耽為上庸都尉。東漢朝建安二十四年(己亥,公元219年)劉備遣劉封、孟達平魏興、上庸、房陵三郡,申耽降蜀,被任命為上庸太守,封鄖鄉侯。東漢朝建安二十五年(庚子,曹魏黃初元年,公元220年)孟達降曹魏國,隨即襲擊劉封,劉封逃回蜀國,曹魏國合并房陵、上庸、西城三郡為新城郡,任孟達為太守。曹魏明帝太和元年(丁未,公元227年)孟達謀歸蜀漢,被曹魏興郡太守申儀密報司馬懿,司馬懿率兵破城,擒殺孟達。曹魏太和二年(戊申,公元228年)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北巫三縣為上庸郡,治上庸。曹魏太和四年(庚戌,公元230年)撤上庸郡并入錫郡。曹魏景初元年(丁巳,公元237年)分魏興郡之微陽縣和錫郡之安富、上庸兩縣并為上庸郡。曹魏嘉平年間又撤上庸郡,至曹魏甘露四年(己卯,公元259年)復置。晉朝時期沿襲曹魏建制。晉武帝泰始元年(乙酉,公元265年)上庸郡轄上庸、富安、微陽、上康、武陵五縣,屬荊州。晉惠帝元康年間(公元291~299年)歸屬梁州管轄。其后,地被前秦占據,東晉孝武帝時又為晉所轄。南北朝時期,初沿舊制。南朝宋武帝永初二年(辛酉,公元421年)上庸郡轄上庸、北巫、富安、微陽、武陵、新安、吉陽七縣,屬梁州。北齊武帝永明二年(甲子,公元484年)上庸郡轄上庸、武陵、齊安、北巫、上廉、新豐、新安、吉陽八縣。南朝梁武帝天監二年(癸未,公元503年)析上庸縣另置安城縣,改稱上庸郡為新豐郡。候景之亂時期,地入西魏。西魏廢帝元年(壬申,公元552年)改安城為竹山。同時改房陵為光遷,改新豐為上庸,以竹山之地分設羅州。北周時期,改上庸縣為孔陽縣。隋文帝開皇十八年(戊午,公元598年)改孔陽縣為上庸縣,改羅州為房州,領上庸、竹山、光遷、永清四縣,隋煬帝大業元年(乙丑,公元605年)改州為郡,以郡治縣,改房州為房陵郡,治竹山。唐朝初期沿襲隋朝建制。唐高祖武德元年(戊寅,公元618年)改房陵郡為遷州,治房陵。唐太宗貞觀十年(丙申,公元636年)廢遷州,置房州,治竹山,領房陵、竹山、永清、上庸四縣,屬山南東道。唐玄宗天寶元年(壬午,公元742年)改房州為房陵郡。唐肅宗乾元元年(戊戌,公元758年)復房州,竹山屬之。五代十國時期,上庸、竹山仍屬房州。宋朝初期沿襲舊制。北宋太宗雍熙三年(丙戌,公元986年)省上庸入竹山,仍隸房州,升房州為保康軍節度,隸京西南路。南宋高宗建炎四年(庚戌,公元1130年)置金、均、房州鎮撫使,屬利州路。宋高宗紹興五年(乙卯,公元1135年)隸襄陽路。南宋朝紹興七年(丁巳,公元1137年)改隸京西南路。南宋朝紹興十年(辛酉,公元1141年)置金、房、達、開安撫使,改屬利州路,房州領房縣、竹山二縣。元朝時期沿襲宋朝建制。元順帝至正二年(壬午,公元1342年)省房陵入房州,竹山仍隸房州,屬襄陽路。明太祖洪武元年(戊申,公元1368年)改襄陽為府,領竹山、房縣、上津、鄖縣等縣。明朝洪武七年(甲寅,公元1374年)省竹山入房縣,屬湖廣布政使司襄陽府。明朝洪武十三年(庚申,公元1380年)復置竹山縣,仍屬襄陽府。明憲宗成化十二年(丙申,公元1476年)設鄖陽府,竹山屬之,同時割竹山縣西尹店社置竹溪縣。清朝沿襲明朝建制。清圣祖康熙三年(甲辰,公元1664年)將湖廣分為湖北、湖南兩省,鄖陽府屬湖北布政使司,領鄖縣、鄖西、竹山、竹溪、房縣、保康六縣。清宣宗道光元年(辛巳,公元1821年)割竹山、竹溪、房縣之南鄉置白河廳(今柳林白河口)設撫民同知,后改督捕同知。清穆宗同治三年(甲子,公元1864年)裁白河廳,復原制。中華民國初年(壬子,公元1912年)全國實行省、道、縣制,竹山屬湖北省襄陽道。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壬申,公元1932年)改屬湖北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區。中華民國二十八年(己卯,公元1939年)屬第八行政督察區。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己丑,公元1949年)元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竹山,竹山隸屬陜南行政公署第四專署,后改為兩鄖專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竹山隸屬中南行政區湖北省鄖陽專員公署。1950年庚寅2月1日,改屬鄖陽地區專員公署。1952年壬辰襄鄖合并,隸屬襄陽專區專員公署。1965年乙巳,襄鄖分設,竹山隸屬鄖陽專區行政公署。1970年庚戌,專區改稱地區,竹山隸屬鄖陽地區行政公署。1994年甲戌10月,鄖陽地區建制撤銷,與十堰市合并,竹山隸屬湖北省十堰市。
堂號
洛陽堂:以望立堂,亦稱河南堂。
新豐堂:以望立堂,亦稱上庸堂、房陵堂、遷州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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